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年度北京市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补招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函[]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和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以下简称“部门专职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一)房山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招聘25人。
招聘岗位:外勤岗。主要职责是协助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夜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执勤等,工作性质适合男性。
(二)房山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招聘16人。
招聘岗位:外勤岗。主要职责是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夜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执勤等,工作性质适合男性。
二、用工方式及用工去向用工方式:招聘录用的专职安全员为劳动合同聘用制(非在编人员,不具备公务员或事业编身份)。
用工去向:部门专职安全员聘用后补充到部分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专职安全员聘用后分配到人员空缺的拱辰街道、长阳镇、城关街道、琉璃河镇、周口店镇、西潞街道、阎村镇、窦店镇、青龙湖镇,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招聘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承认的危险化学品、电气、机械、建筑、职业卫生等行业专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本市户籍人口;
(六)能够在艰苦条件下工作,适应经常性加班、值夜班、突击性执法检查等工作;
(七)精通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件处理、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处理能力;
(八)年龄在21-40周岁之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工资待遇补招的乡镇(街道)专职安全员及部门专职安全员人均工资水平按照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85%的比例确定(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和公积金);获得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证书或安全工程技术职称的,每月给予一定的职称及技术资格补贴;按规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和独子费。
五、报名程序(一)报考人员须于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5: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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